第一条 不准在实训、实验室、办公室走廊各过道内吸烟。
第二条 不准带食物(含饮料)进入实训、实验室。
第三条 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、打闹、搂肩搭背
第四条 不准光脚、赤脯、穿拖鞋入内,楼内必须文明着装。
第五条 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粉笔、纸屑和垃圾。
第六条 不准在实训、实验室内从事娱乐活动。
第七条 不准在室内及楼道停放自行车(含电动车)。
第八条 不准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。
第九条 不准在墙面上乱写、乱划、乱贴、踩脚印、按手印。
第十条 不准损坏公共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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